简介:900名儿童病毒感染艾滋,这是怎么回事呢?据外媒报导,在巴基斯坦南部一城市卫生部门通报,今年该市艾滋病病例剧增原因还包括该市一名儿科医生重复使用注射器致900名儿童病毒感染艾滋病。目前,该医生早已被当地警方被捕。据报导,每年大约有60万不合格医生在巴基斯坦非法行医,其中有将近一半在该市所在的省。
在我国非法行医不会有期徒刑吗?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有何有所不同?带着这两个疑惑,下文由大律师网小编入您一一整理涉及问题答案。【900名儿童病毒感染艾滋】据美国福克斯新闻10月28日报导,巴基斯坦南部拉托德罗市的卫生部门称之为,造成今年早些时候艾滋病事例剧增的原因还包括,该市一名儿科医生重复使用注射器针头,导致近900名儿童病毒感染艾滋。据当地媒体报道,巴基斯坦拉托德罗市的儿科医生穆扎法尔·甘格罗早已因疏失和过失杀人罪逮捕。
此前,有患者曾向调查人员检举称之为,他重复使用注射器针头的违法行为。该市卫生部门的官员还回应,鉴于在拉托德罗市的20万名患者中,只有将近四分之一的人拒绝接受了检测,不受影响的患者数量有可能更高。报导称之为,针对甘格罗的指控体现了巴基斯坦大部分地区的一种更加普遍的趋势,根据联合国艾滋病毒/艾滋病牵头规划署的数据,对该类传染病缺少理解,造成2010年以来该国的病例减少了一倍。
该的组织称之为,约有60万不合格的医生在巴基斯坦非法行医,其中将近一半在拉托德罗所在的省。在疫情首次被报导后,政府重开了享有未注册医生和非法血库的医院。但在媒体关注度上升后,一些医院新的对外开放。在我国非法行医不会有期徒刑吗?不会的,如果包含非法行医罪。
明确如下: 第五十七条 [非法行医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并未获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立案行政处分: (一)导致就医人轻度残疾、器官的组织受损造成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的组织受损造成相当严重功能障碍,或者丧生的; (二)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风行或者有传播、风行危险性的; (三)用于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公共卫生材料、医疗器械,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身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公共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度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归属于本条规定的“并未获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并未获得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得医师资格专门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并未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设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注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专门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并未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专门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行家庭看护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本条规定的“轻度残疾、器官的组织受损造成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的组织受损造成相当严重功能障碍”,参考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全面推行)》确认。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处以或者单处罚金,相当严重伤害就医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导致就医人丧生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有何有所不同?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都归属于危害公共卫生方面的犯罪,二者在客观上都有可能导致就医人丧生或相当严重伤害就医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1、客观方面有所不同 前者在客观方面展现出为,违背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不道德。后者在客观方面展现出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医疗护理过程中,违背规章制度,相当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医人丧生或者相当严重伤害就医人身体健康的不道德。2、主体有所不同 前者的主体是不具备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者的主体是早已获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3、主观方面有所不同 前者对行为人导致就医人丧生或相当严重伤害就医人身体健康后果,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错,也可以是间接蓄意,但对于违背医疗管理制度的不道德,则是必要蓄意。后者对导致相当严重不良后果持的心理态度不能是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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